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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各项税务申报程序

新加坡各项税务申报程序

报税时间

新加坡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为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申报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为:2008年估税年度(即2008年申报2007年度所得税)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2009年估税年度及以后估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0月31日。


新加坡消费税按季度申报,季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要完成申报。纳税义务人也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每一个月或每六个月申报一次。无论是每一个月申报还是每六个月申报,申报时间均为相关期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


报税渠道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电子申报(e-filing), 也可进行纸质申报(paper-filing)。通过网络申报个人所得税可登录 http://www.mytax.iras.gov.sg,网上填写提交申报资料;通过电话申报个人所得税,可拨打1800-356 8322进行申报。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也分电子申报和纸质申报。电子申报可通过登录 http://www.mytax.iras.gov.sg,网上填报资料;纸质申报可从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申报表或致电1800-356 8622索取申报表,填好后邮寄到税务机关。

新加坡税务局规定,消费税必须通过税务局网站( http://www.iras.gov.sg)进行电子申报。


报税手续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申报手续为: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会向纳税人出具缴税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纳税人须在接到缴税通知后一个月内缴纳税款,否则税务机关会对欠交税款征收罚款。

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手续为:纳税人在财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估应税收入表(ECI),即便纳税人没有应税收入,也要进行零申报,此为预申报;税务机关在每年3月份会向纳税人寄送有编号的申报表C,纳税人收到申报表后,按照要求填好,通过电子申报或邮寄等方式报送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向纳税人寄出缴税通知书(Notice of Assessment),纳税人应在收到缴税通知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税款,否则税务机关会对欠交的税款征收罚款。

如果纳税人在4月底未收到税务局寄出的有编号的申报表C,可从税务局网站上下载或致电1800-356 8622索取。


报税资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资料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B或B1),若税务机关对个人申报的数据有疑问,会要求纳税人提交相关支持材料;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资料为申报表C、审计报告,以及税款计算表和相关支持文件;消费税的报税资料为消费税申报表,此外,纳税人需按照要求保存经营及帐目记录、税务发票,以及进出口等相关文件,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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