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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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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立台湾公司的问题

Q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限制几位吗?
A1: 至少要两位股东以上。
 
Q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同时为董事吗?
A2: 可以。
 
Q3: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察人可以同时为股东吗?
A3 不可以,监察人须保持独立性。
 
Q4: 有限公司的股东有限制几位吗?
A4: 至少要一位股东。
 
Q5: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察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A5: 可以,只要在台湾有居所或领有居留证。
 
Q6: 外国自然人设立公司需要公证的文件有哪些?
A6: 仅需公证代理人授权书
 
 
Q7: 外国自然人设立公司需要公证的文件可以在哪里公证?
A7: 若外国人在台湾,可于台湾民间公证人或法院公证,若在国外,则需依外国人之国籍至该国台湾驻外代表处公证
 
Q8: 代理人授权书是否有固定格式?
A8: 并无固定格式,但授权书内容须载明投资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及明确的授权代理事项(例如:a.投资、b.增减资、c.股权转让、d.撤资等;上项四款,系举例参考,投资人应依需求审慎考虑授权范围,并详细叙明);另如为法人出具之授权书其签名处应包括公司名称、签署人职称及姓名。
 
Q9: 什么资格条件的人可以当代理人授权书之代理人?
A9: 需为在台湾有居所之自然人(外国自然人若拥有台湾居留证,则于居留证有限期限内亦得担任代理人),但在台湾政府及学校服务之公教人员及公营事业机构任职之人员暨现役军人均不得为投资之代理人。
 
Q10: 陆资只能投资台湾的新设立公司吗?
A10: 以受让股权方式取得台湾现有公司股权亦可,惟需注意该台湾现有公司之营业项目是否有非属于大陆地区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者。如有,该台湾现成公司必须配合减少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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