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 《商標代理委托書》(下載) -申請人爲自然人的,由申請人簽字和蓋章;申請人爲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須由申請人蓋章。
2、 《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我公司可代爲製作幷填寫相關內容,由申請人蓋字和/或蓋章。
3、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複印件(個人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等)。
注:
商標代理人變更後,商標局將通過變更後的商標代理人通知申請人或註冊人有關該申請中商標或註冊商標的駁回、註冊、异議、爭議和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等事宜。
該申請僅適用于申請中商標或註冊商標的代理人變更,對于變更异議案件、評審案件和其他案件代理人的,應專門向負責審理該案件的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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